【轉貼】有關需要與想要 兩文
作者 mandywang【轉貼】之一主題閱讀》需要爸爸買 想要自己付! 2009/01/12 【聯合報╱游乾桂/ 原出處】
經濟嚴冬,我最想教孩子需要與想要的差別,那叫價值觀。
■女兒訕訕的提出要求:「鞋子壞了,要買一雙!」
我定睛望一望鞋底,的確磨損了一個大洞,應該更換了。我問明喜歡的品牌與價錢,撥了一通電話打探,開體育用品店的朋友並未進貨這款鞋子,但保證調得到貨,言明七折,他說專賣店不打折的。
我趕緊把成果向女兒報告,她卻回我:「已經約好球球的,今天就要去買。」
我算一算差價,高達一千元,就差三天,有必要花這一千元嗎?我臉色微慍表達我的感受。事實上,這幾年來工作賺錢的確不易,我早有盤算讓孩子早點明白,家中的錢是怎麼來的?
兩個方向是我的收入來源,一是演講,二是寫作,大約都是薄酬,難以致富。尤其是出版的書,以一本定價250元計算,初版版稅是25元,我以簡單的算術讓她明白,25×10,25×100以及25×1000的答案,分別是250元、2500元、25000元。我反問他,多嗎?
說畢,我把一綑四十本的書綁好,放在她的手上讓她拎拎,並且告訴她,版稅正好一千元,如果當天想去買鞋,請順便帶去賣,得了一千元差額就可以購買了。
我走進書房,繼續未完成的稿子,十分鐘後她走了進來,告訴我決定:「爸爸你幫我買好嗎?」也許她了解我的比喻了,我摸摸她的頭,希望真懂。
想要與需要,是我想提醒她的生活哲學,需要是一種必要,比方說,茶米油鹽醬醋茶,不吃會餓,不喝會渴,與健康有關的全算在列;想要的則是欲望了,沒有必要卻硬要,比方說,已經有了五雙鞋子,但是一經流行,再買一雙,其餘幾雙束之高閣,這就形同浪費。
我提醒兒女,「需要的」我付錢,「想要的」自己付,因為我非有錢之人。
能賺到錢是福分,必須珍惜,浪費就形同沒有賺錢。
我還說,錢只是媒介,有了它之後,應該通往幸福,否則就是賺到紙,賺到數字,外加忙碌、疲倦、壓力與心煩,即使如此還是滿足不了欲望的。
人的一生,需要真的不多,但想要的老是太多。
當時小三不盡理解我的想法的她,漸漸長大,就讀大學之後便明白了。前幾天,我收到她的生日卡片,叮嚀我要注意健康,快樂一點,別太忙了,不用拚命賺錢,因為她會省吃儉用,設身處地替人著想了。看來她已經會了數學,知道收入減去消費,得到(正數)的人,才能活得亮彩,否則庸庸碌碌,汲汲營營,最後淪為工作的奴隸。
【轉貼】之二 想要與需要 (文:陳安儀 原出處 )
上星期四晚上,我下了課,順便彎去文具行,買點小禮物給我作文班上的小朋友。女兒看到了一個宮崎駿電影「崖上的波妞」的絨毛玩偶「波妞」,很喜歡,百般端詳、不忍釋手。
「媽媽,我好喜歡這個波妞。可是要220元。」「妳喜歡可以自己存錢買。」
八歲的孩子,開始對「買」這件事有具體慾望。自從上次義賣會時,她把爺爺給的一百多元零用錢都花光了之後,她就開始要求我給她零用錢。我想想也好,讓她有一些自己支配的錢財,可以教導她對於金錢的概念。因此,從上星期開始,我答應每星期給她50元的零用錢。不過,因為才剛施行第一週,所以目前她身上只有50元,不夠買「波妞」。 於是,她看了半天,把「波妞」放回去了。
可是,她對「波妞」念念不忘。
昨天下午,我跟小樺在教室忙,我聽到她悄悄聲跟晴晴不知道說些什麼。過了一會兒,女兒興高采烈的過來跟我說:「媽,晴晴喜歡我的貼紙,要用220元向我買,那我就有220元可以去買波妞了!」
小樺在旁邊聽到,氣得差點翻臉,把晴晴叫過來,訓了她一頓:「媽媽賺錢很辛苦,妳不知道東西的價值,怎麼可以隨便答應用錢去換?媽媽要辛苦的工作一個小時,才能賺一百元喔!220元要工作兩小時,妳覺得媽媽兩個小時辛苦的工作,只換一張貼紙,這樣公平嗎?」 我也立刻對女兒說:「不可以。因為妳的貼紙並沒有220元的價值。這一張貼紙頂多20元,晴晴如果自己去買,220元可以買10張喔!妳這樣賣給她,她就吃虧了!我們怎麼可以讓好朋友吃虧呢?」我把同樣的話反過來,也對晴晴說了一遍,於是兩個孩子似懂非懂的點點頭。 交易不成,兩個孩子都有一點失望。 女兒問:「媽媽,那這樣好不好,妳先給我以後的零用錢,那我就有220元可以買波妞了。」 我笑了:「這個辦法是可以。可是,這是一種『預支』的方式,那麼接下來你就有五個星期沒有零用錢,萬一,在這五個星期中,你看到更想買的東西了,怎麼辦?而且,我要跟妳算利息喔!」
去吃飯的路上,女兒還在想著那隻波妞。
她說:「媽媽,我真的很想要嘛!」
我說:「我也有很多東西很想要啊!可是,不是所有很想要的東西,我們都買的起。」
「媽媽,那妳想要什麼?」
「我啊.....」
女兒突然這樣問我,我竟一時也想不出來我想要什麼。半天,我說:「我不缺什麼,只希望每個月賺到夠生活的錢就好了。」
「那爸爸呢?爸爸你想要什麼?」
女兒問完爸爸之後卻自言自語:「啊!你一定想要買很多香煙,把自己的肺弄壞。算了!……」
女兒靜默了片刻,突然改變話題:「媽,為什麼富翁很有錢?要怎麼樣才能當富翁?」
我想了一下回答:「富翁有些是因為他的爸爸媽媽很有錢。也有些人是因為很會做生意、會賺錢,或是製造了很棒的東西,所以賺到了很多錢。」
她嘆了一口氣:「我要是像『小英』一樣就好了。」
因為最近我們每天都在看「阿爾卑斯山少女」—-「小蓮」的故事。『小英』是她知道的少數「有錢人」。 我跟爸爸不約而同的笑說:「那妳想像她一樣坐輪椅嗎?」「妳想要很有錢,但是媽媽死掉、爸爸在很遠的地方工作,只有羅曼亞(兇管家)陪妳嗎?」
女兒尷尬的分辯:「我只是說我想像她一樣有錢。」「可是,有錢人不一定擁有妳所擁有的,也不一定快樂啊!你看,小英很有錢,但不快樂。」
我看她一副落落寡歡的樣子,於是對她說:「妳知道嗎?『想要』並不等於『需要』。我們『想要』的東西很多,但不一定是我們所『需要』的。」
「比如說,妳說妳很羨慕人家有露營車,裡面有廁所、床…..可是,我們買不起露營車。但,我們雖然沒有露營車,但一樣可以去露營,對不對?所以,露營車就不是我們『需要』的,而是『想要』的。」
我再舉一個例子:「可是,如果妳上學,需要鉛筆,沒有鉛筆,就不能寫字。那麼,鉛筆就是妳『需要』的,不僅只是『想要』的。」
「我們人『需要』的東西不多,但是『想要』的東西很多。妳『需要』的東西,媽媽一定會買給妳,但是『想要』的東西,妳必須要靠妳自己存錢去買。」 「而且,『想要』經常會改變。人有時候會很想要這個,但過幾天又想要另外一個東西了。像你上次要求我買彩繪指甲機當生日禮物,結果過一陣子,你又說你後悔了,比較喜歡織毛線的機器。所以,『想要』經常在改,當你有想要的東西時,可以等一等,以免看到更想要的東西時,錢花光了、沒有錢買。所以,我建議妳不用急,等你存到220元時,再做決定。」 女兒嘆了一口氣,狡辯說:「可是我覺得我是『需要』波妞,不是『想要』波妞。」 我知道她「理智上已經聽懂」,只是「情感上不能接受」,所以笑了笑不再說話。 人在世界上,「想要」總是勝過「需要」非常多。比如說,明明只有一雙腳,但卻買上幾十雙的鞋子;明明只有一個身體,卻有上百件的衣服。 於是,當「想要」的慾望,大於本身的能力時,各種悲劇就發生了!很多卡奴、卡債,不就是最好的例子? 很多有錢人,在教育小孩的時候,總是極度的滿足孩子的需求,有求必應:「我有錢,幹嘛不買給孩子?」可是,這其實並不是一件好事。一個不懂得「等待」與「失望」的孩子,將來長大,當「想要」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實現時,就會出問題。小則貪贓枉法,嚴重的則是殺掉得不到的情人…..這些都是可想而知的結果。
只有看得清自己的「想要」與「需要」的人,才能活得快樂、活得自在,而不會迷失在追求名牌物欲或是盲目的金錢遊戲中。
寶貝女兒,妳是我捧在手心的公主。但,將來有一天,妳會明白,當一個公主也有很多「想要」卻得不到的東西。到那時候,妳就會瞭解,媽媽不願為妳完成所有心願,是因為,我是真的愛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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